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与邵阳旗飞扬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令旗飞扬公司赔偿快手经济损失共计3.5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快手公司发现旗飞扬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涉案App中提供针对快手公司平台用户的虚假增加粉丝数量、视频播放量、点赞量及评论数量的付费服务,导致快手App中存在大量虚假访问、点击等数据,破坏快手公司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影响快手公司做出正常经营决策并损害了快手公司享有的合法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
旗飞扬公司辩称涉案App系公司经合法途径取得,有著作权登记证书,涉案App于2019年6月4日上线,于同年8月12日下线,营收仅4702.45元;涉案App除提供被诉刷量服务之外,还经营特色小吃,也是一个购物平台。
法院审理认为旗飞扬公司在其运营的涉案App中提供了针对快手平台的虚假增长快手用户粉丝量及快手短视频播放量、点赞量、评论数等服务,并针对上述服务收取费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不久前一审判令旗飞扬公司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30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4000元。(来源:科技边角料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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