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弱视详细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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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02:26:03 评论 13

  一、前言

  弱视是较为常见的儿童眼病,患病率约为儿童的1%-5%。弱视仅发生在视觉尚未发育成熟的幼儿期。弱视的治疗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治愈率越高。弱视影响立体视觉。

  二、定义

  中华眼科学会斜视弱视学组( 2010 )

  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

  三、分类

  按病因可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一)斜视性弱视

  由于斜视引起的复视和视混淆,使病人感到极度不适,大脑视皮质中枢主动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视觉冲动,使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形成弱视。单眼性斜视形成弱视。

  (二)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发生于未戴过屈光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主要见于双眼高度远视或散光,双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相近。一般认为远视5.00DS,散光2.00DC,近视10.00D会增加产生弱视的危险性。未经配镜矫正,虽经调节,仍无法获得清晰的视网膜影像,引起双侧弱视,佩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可以逐渐提高。

  (三)屈光参差性弱视

  两眼远视球镜相差1.5DS,柱镜相差1.0DC,近视6.0D致使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不等,融合困难,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度数较高的一眼,日久形成弱视。

  (四)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幼儿期,尤其在生后头3个月,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或外伤性白内障、完全性上睑下垂或遮盖一眼过久,妨碍外界物体对视觉的刺激,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形觉剥夺可形成严重弱视,其视力预后较斜视性或屈光参差性弱视更为严重。

  四、弱视程度

  根据矫正屈光不正后的远视力分为:

  重度弱视:≤ 0.3;

  中度弱视:0.4-0.5;

  轻度弱视:0.6-0.8。

  五、临床特征

  (一)光觉

  弱视眼的视功能在许多方面有异常,如视力减退,拥挤现象,旁中心注视和对比敏感度下降,但它的中心凹和周边部视阈正常,能察觉最暗淡的光亮。

  (二)视力

  各阶段的儿童视力:儿童的视力发育不是由异常到正常,而是由低常到正常。

  (1)2岁:0.5

  (2)3岁:0.6

  (3) 4 岁:0.8

  (4) 5 岁以上:1.0

  (三)拥挤现象

  对单个视标的识别能力比对同样大小但排列成行的字体的能力要高的多,这个现象叫拥挤现象。拥挤现象的原理是因为侧方抑制不完全,人眼在辨别物体时,除了集中于该物体,周边物体对其干扰应该排除,此为侧方抑制。若侧方抑制不完全处于失抑制状态,兴奋会扩散,旁边物体对被注视物体的干扰不能排除,此为拥挤现象。

  拥挤现象临床意义:

  1.发育性弱视患者应做单个字体和行列字体两种视力表检查;

  2.弱视治疗的目的是使行字体视力正常;

  3.单个字体视力正常而行字体视力仍不正常者预后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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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二者差别越大,预后越差。

  (四)注视性质

  1.中心注视-1°以内。

  2.旁中心凹注视-1~3°。

  3.黄斑注视-3~5°。

  4.周边注视-5°以外。

  六、诊断

  视力检查、

  屈光检查: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

  眼位检查:斜视性弱视;外眼、

  屈光间质检查:形觉剥夺性弱视;

  注视性质检查:中心注视性弱视、旁中心注视性弱视。

  七、治疗

  (一) 矫正屈光不正

  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和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视觉剥夺因素;正确的屈光检查及合理地配戴眼镜。

  (二) 弱视训练

  弱视的疗效与治疗的年龄和注视性质有关,年龄越小,中心注视者,疗效越好,成人后则治愈无望。方法如下:

  1.王氏梅花针疗法(中心注视):

  通过刺激一定的关键穴位,促进眼底视网膜黄斑的成像质量。配合穴位按摩,眼肌锻炼,凝视锻炼等综合训练,疗效可观。周期较短,孩子易配合。

  2.视觉刺激疗法(中心注视):

  CAM 仪疗法(视生理刺激法),利用反差强、空间频率不同的条栅作为刺激源,来刺激弱视眼以提高视力,刺激仪的条栅可转动,使眼的视细胞在各个方向上都能接受不同空间频率条栅的刺激,患儿训练时可同时在塑料圆盘上描画。

  3.精细作业(中心注视):

  穿珠器、插图板、描图册。

  4.双眼视训练:

  双眼视觉训练器,训练同时视、融合功能;立体描图册。

  (三) 弱视并伴有斜视者的手术治疗 !

  首先治疗弱视,待视力提高后再进行手术治疗。

  (四)弱视治疗疗效的评价标准

  1.无效:包括视力退步,不变或提高一行者;

  2.进步:视力增进二行及二行以上者;

  3.基本痊愈:视力恢复≥0.9者;

  痊愈:经过三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者;如有条件,应同时接受双眼视功能训练,以期恢复双眼单视。

  (五) 弱视的复发

  1.原因:家庭、患儿、环境。

  2.防止措施:保持双眼视力的平衡;坚持配戴眼镜;立体视的训练;眼位的矫正;坚持门诊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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